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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“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”,这一部署精准把握了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一项关键痛点。
长期以来,民间投资一直都是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的“半壁江山”。数据显示,自2012年起,全国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始终保持在50%以上,在工业投资中占80%,在制造业投资中占85%;而从实践来看,民营经济更是贡献了全国50%以上的税收,60%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,70%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,80%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,90%以上的企业数量,在稳增长、促创新、保就业、惠民生中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战略作用。
然而受种种因素影响,当前民间投资活力不足态势明显,制约了经济内生增长动力的释放,因此有必要对民间投资活力不足的表现与成因进行系统性剖析,在此基础上探索契合我国国情的激发路径,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供实践参考。
一、民间投资活力不足的四大原因
坦率地讲,近年来民间投资的确出现了动能减弱的迹象。
数据显示,民间投资增速自高位持续回落,并在2023年、2024年连续两年出现负增长,分别只有-0.4%和-0.1%;更为关键的是,民间投资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已从2015年的56.2%逐年下滑至2024年的50.1%,创下自2012年公布该数据以来的历史最低点。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,国有部门投资增速几乎一直都高于民间投资,2023年、2024年国有部门投资增速分别为6.4%和5.7%。“一降一升”的鲜明对比,着实凸显出当前民间投资的疲软。
这一现象是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,核心可归结为“准入不畅、融资不易、保障不足、预期不稳”四大症结。
第一,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未破除,公平竞争环境不健全。
尽管国家层面持续推进“非禁即入”政策,但民间资本在市场准入中仍面临诸多隐性障碍。一是行业准入门槛不公,在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等领域,部分项目招标中违规设置“设立分公司”“历史业绩”等附加条件,变相排斥民营企业参与,形成“名义开放、实际封闭”的局面。二是要素获取存在差异,民营企业在用地、用能、环保审批等方面往往面临更为严格的标准和更长的审批周期,与国有企业相比处于不平等竞争地位。三是监管执法存在偏差,部分地区在环保、质检等领域对民营企业存在“选择性执法”现象,增加了企业的合规成本和经营风险,抑制了投资意愿。
第二,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未根治,资金保障支撑不足。
融资梗阻是制约民间投资的关键瓶颈,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普遍面临“融资难、融资贵、融资慢”的问题。一是信贷准入门槛高,银行传统信贷模式依赖抵押担保,而民营企业大多规模较小、抵押物不足,尤其是科技型民营企业属于轻资产运营模式,与银行授信流程存在结构性错配,难以获得有效信贷支持。二是融资成本偏高,民营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普遍高于国有企业,再加上担保费、评估费等隐性成本,进一步挤压了企业的利润空间。三是融资渠道单一,直接融资占比偏低,民营企业通过上市、债券发行等方式融资的难度较大,而股权融资、风险投资等市场化融资渠道尚未充分发挥作用,导致企业资金来源不稳定。
第三,政策落实存在“最后一公里”梗阻,制度保障效能不足。
近年来,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,但从政策落实效果来看,部分地区仍存在“中梗阻”和“落地难”问题。一是政策执行打折扣,部分地方在落实税收优惠、财政补贴等政策时,存在“选择性执行”、“象征性落实”现象,导致政策红利无法真正直达民营企业。二是政策稳定性不足,部分领域政策调整过于频繁,存在“急转弯”、“一刀切”现象,增加了企业的投资不确定性。三是政务诚信建设滞后,个别地区存在“新官不理旧账”现象,政府承诺的优惠政策、合作条件难以兑现,损害了民营企业的投资信心。此外,政策宣传不到位,部分民营企业对利好政策不了解、不会用,也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。
第四,市场需求复苏放缓,投资回报预期不稳。
投资回报预期是影响民间投资决策的核心因素,而当前市场需求不足的问题直接制约了投资回报的稳定性。一方面,国内消费复苏进程放缓,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问题突出,导致民营企业产品销售不畅,投资回报率下降。另一方面,国际环境复杂多变,地缘政治冲突、贸易保护主义加剧,增加了民营企业出口的不确定性,影响了外向型企业的投资意愿。同时,部分新兴领域技术迭代速度快、投资周期长、风险系数高,而民间资本缺乏“耐心资本”支持,难以承受长期投资的风险和成本,导致对新兴领域的投资趋于谨慎。
二、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对策建议
激发民间投资活力,必须坚持问题导向,聚焦企业关切,从拓宽投资空间、优化融资服务、强化政策保障、稳定市场预期等多个方面精准发力,构建“敢投、愿投、能投、善投”的良好生态,真正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。
一则,要破除市场准入壁垒,拓宽民间投资空间。
首先应全面落实“非禁即入”原则,制定清晰透明的行业准入标准清单,在铁路、核电、低空经济、商业航天等领域推出具体可操作的项目清单,明确民间资本参与的持股比例和合作模式,支持民间资本平等参与竞争。其次要规范招标投标行为,坚决取消对民营企业单独设置的历史业绩、资质等不合理要求,严禁违规设置附加条件,保障民营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公平地位。最后要优化要素保障服务,建立民间投资项目要素保障绿色通道,在用地、用能、环保等方面给予合理支持,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、油气管网使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。
二则,创新金融服务模式,强化资金要素支撑。
首先应发挥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的引导作用,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,通过补充项目资本金、提供长期低息贷款等方式,降低民间资本的初始出资压力和融资成本。其次要优化商业银行信贷服务,督促金融机构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,全面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和不良容忍制度,推广“创新积分制”,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支持科技型民营企业。鼓励银行构建“供应链金融”模式,借助链主企业信用为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“股权+债权”组合融资。最后要拓宽直接融资渠道,持续落实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、并购重组“绿色通道”政策,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REITs,完善投资退出机制,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民间投资项目。同时,扩大保险资金对创投基金的投资比例,构建支持创新的“耐心资本”体系。
三则,强化政策落实保障,优化营商环境。
首先要健全政策落实机制,建立民间投资政策评估体系,对出台的支持政策进行常态化评估,及时发现和解决落实中的问题。加强政策宣传解读,建立专业化的民间投资服务平台,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、法律维权、市场信息等全方位服务,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。其次应加强政务诚信建设,将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承诺事项纳入政务诚信档案,建立违约失信惩戒机制,杜绝“新官不理旧账”现象。最后需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简化民间投资项目审批流程,推行“一窗受理、并联审批”,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;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,避免对民营企业的“选择性执法”,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。
四则,稳定市场预期,增强投资信心。
首先要继续多措并举扩大内需,提振消费市场活力,为民营企业提供稳定的市场需求支撑;同时要持续优化消费环境,支持民营企业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和服务,拓展国内市场空间。其次应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,重大政策出台前可以征求民营企业意见,并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,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,及时回应和解决企业投资中的疑虑和问题。最后要加强产权保护力度,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,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,让民营企业投资放心、经营安心;同时引导民营企业加强风险防控,诚信守法经营,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。
五则,引导投资方向升级,培育新增长动能。
首先要引导民间资本投向新质生产力领域,支持民间资本加大对新型基础设施、新兴服务业、先进制造等领域的投资,鼓励民营企业建设重大中试平台,参与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;支持民营龙头企业建设数字赋能平台,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数字化转型,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。其次要推广优质项目推介机制,持续更新项目库,建立项目对接跟踪机制,提高项目落地率。最后要加强市场信息引导,及时发布行业发展趋势、投资机会清单和风险预警信息,帮助民营企业科学决策;鼓励行业协会、商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,搭建民间资本与政府、高校、科研院所的合作平台,提升民营企业的投资能力和水平。
三、结语
总而言之,民间投资活力是衡量经济内生动力的重要标尺,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亦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。当前我国民间投资活力不足,是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,需精准施策、系统推进。通过破除隐性壁垒拓宽投资空间、创新金融工具强化资金支撑、狠抓政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、引导转型升级培育新动能,能够构建起有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良好生态,真正让民营企业敢投、愿投、能投、善投。
展望后续,随着各项政策举措的落地见效,民间投资的潜力有望得到进一步释放,如此不仅能够稳定投资增长、扩大内需,更能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强劲动力,推动我国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,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支撑。我们拭目以待!
(本文作者介绍:星图金融研究院消费金融研究中心主任、高级研究员,硕士研究生导师,中国社科院管理学博士,专注研究消费零售、数字经济、产业经济等领域。)
责任编辑:沈世乔
原文地址:http://www.caixinfo.net/2025/1229/21844.shtml